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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留抵退税
申请时间和享受方式
编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额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政策行业
范围扩大至批发零售业等13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杭州代理记账
按同),那么,这些行业企业应在什么时候申请留抵退税呢?
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和享受方式
退税主体退税申请时间退税类型
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
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
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
符合条件的等行业中型企业制造业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留抵税额起申请一次性退还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增量起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批发零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售业等行业企业起申请退还
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享受方式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
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大型企业。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